新《证券法》于2019年12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证券法在系统总结我国证券市场改革发展、监管执法、风险防控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按照顶层制度设计要求,作出的重大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着重体现在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推行注册制、强化信息披露义务、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等方面。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认真学习新《证券法》的同时,致力于继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
一、严格落实监管要求
为了加大新证券法的宣传,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经理办公会向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讲解新证券法的重大修改,并着重给公司主要领导宣讲了及时准确进行信息披露、加强监管保障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性。公司证券部门每周将搜集到的信息分类整理为股票综述、公司信息、市场信息和行业信息四类,并将这些信息做成燕京啤酒资讯报送给公司主管领导。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了加大对新证券法和监管政策的宣传,特别要求增加监管信息披露栏目,将市场监管不合规公司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曝光和宣传,给主管领导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证券法法规宣传和合规意识的宣传。公司领导团队通过学习新证券法,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通过集中宣讲和阅读燕京啤酒资讯,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合规意识。
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投资
者权益得到充分维护。一是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定期梳理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行业动态等战略相关信息,切实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知情权。二是构建和谐互信的投资者关系。自上市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工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一直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视为公
司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强化董事的职能、监事会的职能,保证公司在决策时兼顾和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利益相关者对切身利益的知情权和对公司经营的真实状况了解,以助于利益相关者做出最合理的决定公司重视股东和债权人提出的各类意见和建议,结合公司实际完善各项工作。保证公布的有关公司重大事件、人员调整、财会报表等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既对股东和债权人负责,又对公众和自身负责。
四、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日常工作实践,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规范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积极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实地调研、电话会议等方式,接待券商、私募、QFII等机构投资者,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包括电话、邮箱、深交所和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秉承“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的信息,建立有效的双向沟通机制。
未来,公司会在新《证券法》的进一步贯彻落实过程中,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互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投资者知情权,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